由于昨天才完成国民法官选任程序,北院今早审理时,疑因合议庭在开庭前说明开庭注意事项等,因而延误半小时才开庭。庭讯一开始,审判长问简女是否认罪,简女维持认罪答辩,因此,检方在开审陈述时指出,这3天的论述著重「罪责」、「科刑」2大重点,就罪责部分,将探究简女为什么酿成这场悲剧,需要各位法官的理智判断,另就简女家庭背景、犯罪经过、动机以及精神鉴定等所有证据进行出证,并诘问鉴定主持人万芳医院精神科医师吴佳庆。
至于科刑,检察官将对简女是否自首构成减刑要件;是否法重情轻、情堪悯恕符合减刑;以及量刑因子的分析及犯后态度、手段等加以论述。
简女的律师则指出,主要就发生这场悲剧的原因、过程加以说明,而本案仅有鉴定人一位证人,因此重点在于简女鉴定的结果,同时确认案发前到底发生什么事;案发时简女是否再次落水,以及修复式司法的可行性等。
由于简女已认罪,检辩双方这三天会针对简女犯行的证据、罪责以及科刑进行说明与攻防,国民法官也将仔细、审慎分析、评议,预计本月30日辩论终结,11月3日宣判。
检警调查,简女与丈夫结婚11年,夫妻于2023年自中国回台居住1年与公婆同住,期间疑因生活与教育观念与长辈不同,导致她与公婆争吵不休且无法解决,简女长期气愤压抑后决定携女走上轻生一途,案发后,检女被警方以杀人罪移送,北检声请羁押获准。
检方起诉指出,简女于去年7月2日上午8时许再与家人发生口角后,心情再度跌落谷底,当天早上近8时许带著2名女儿离家,搭计程车前往新店碧潭浮桶桥步道渡船头跳水轻生,2幼女因不谙水性,在水中挣扎后溺毙,而会游泳的简女则自行游回岸边。
隔天(3日)下午4时许,简女再度尝试走到事发地点附近企图跳水轻生,最后仍自行游上岸,直到晚间走到碧潭派出所报案,还求助警方寻找2名女儿,简女丈夫也在2日晚间向中和分局南势角派出所通报妻女3人失踪,岂料,等到的消息竟是妻子带2女儿轻生,自己却独活的悲剧。消防局直到3日晚间才在碧潭渡船头水域的岸边草丛间寻获2女童溺水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