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表示,杨姓女子有意走私加热烟入境贩卖获利,透过管道结识航警局保安大队陈姓警员后,双方今年4间起谈妥,由陈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工作证进入机场管制区,在管制区内接收走私集团成员交付之行李后,协助夹藏離开管制区,或由走私集团成员将行李运至陈员值勤之管制哨,再由陈员直接放行等方式,使该走私集团输入之加热烟得不受海关之检查,事后再由杨女依成功走私之加热烟数量,以每条50元至150元不等计算给付贿賂。
嗣陈员今年9月11日中午再次违法放行杨女、巫女自桃园国际机场入境管制区南侧海关公务门夹带加热烟品入境时,经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人员发觉拦阻并通知航警局报请桃园地检检察官核发拘票拘提3人。
复经检察官曾柏涵指挥航警局成立专案小组深入追查,并分析比对监视器画面厘清走私集团成员之身分,随后经数度执行拘提、搜索,终于破获该走私集团,并先后向法院声请羁押3人获准。
全案经检察官侦办发现,杨女等人以此方式自今年4月29日至9月11日共走私加热烟26次,走私加热烟数量则逾9,000条,陈员收受贿賂达95万8,600元,严重影响我国机场管制安全及增加民众健康风险,检察官今天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将3人起诉,并向法院声请全收没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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