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男于台中地院审理时辩称,因卢秀燕曾同意中央普发一万元,既然台中市政府也有超征税额部分,普发现金予台中市民应该也是合理。
法官认为,陈男对公共议题善意提出公共讨论,并无散布谣言可言,且虽有致台中市政府及区公所,接获民众询问是否有该政策,然接获民众询问,并非代表询问的民众有不安情形,尚难以此认定影响公共安宁。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从贴文留言可知,陈男确实是对公共议题发表意见,属于言论自由范围,且亦未见该贴文足使浏览者因而产生畏惧,或恐慌等负面心理;9月16日裁定陈男不罚,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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