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行贿案未遂案缘于76岁的曾姓老翁,因其父位于阳明山第一公墓的坟墓多年失修,2021年8月6日曾向北市殡葬处申请修缮,但殡葬处认定曾翁父亲的墓地属违规下葬坟墓而驳回申请,他为尽孝心,希望父亲的坟墓能翻修,并能顺利通过墓地修缮申请案,2024年12月9日,他联系北市殡葬处管理课课长兼北市议会府会联络人黎姓官员,并约在同年月11日见面。

曾翁于2024年12月11日早上在北市议会接待室与黎姓官员会面,他向黎男说明父亲坟墓年久失修,之前曾提出修缮案但遭驳回,询问可否申请修缮后,拿出一只装有6万元现金的牛皮纸袋,欲对黎男行贿,但遭黎男当场拒绝并制止,并告知该墓地依规定不得申请修缮,事后并向廉政署举报后移送北检侦办。

曾翁被检廉约谈时坦承犯行,且与证人证述情节相符,并有北市议会监视画面及相关证据佐证,认定曾翁涉犯《贪污治罪条例》非公务员对于公务员关于违背职务行为刑求贿赂罪,因曾翁坦承犯行,且没前科,又年事已高,认定他一时失虑,经检方侦办有所警惕,无再犯之虞,因此对曾翁缓起诉处分,条件是在缓起诉确定后6个月内缴交公库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