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韦德律师认为,就馆长的行为来看,他恐已违反《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2罪,倘若馆长这次行为是受中国指示,因而进一步发起、操纵或指挥组织,企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更有违反《国安法》之虞,则涉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0万上、1亿元以下罚金。
余韦德还指出,虽有民众认为,馆长或许可以主张言论自由,纵使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也不得无限上纲,而本案是否构成恐吓罪或馆长得主张言论自由而免责,需交由检察官进一步认定。
另一名资深律师则指出,恐吓危害安全罪构成要件是使他人心生畏惧,以总统赖清德的地位,又有层层国安特勤保护,不会因此而心生畏惧,另煽惑他人犯罪部分,也要综观馆长直播的全程内容及前因后果分析,不能只因其中激进的言词就认定有煽惑他人犯行,检方以分他字案侦办,相信一定会认真办,但从馆长直播的过程,看不出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相关证据,认为这2罪的起诉机会不大。
恐吓危害安全罪层出不穷,而煽惑他人犯罪的案例确实不多,近期就有一件,廖姓男子在网路社交平台高调指出,他诈欺26人分得300多万元,政府仅扣到7200元,且为了假释裁赔部分款项,想赚钱可以找他等言论,云林警方认为他公然挑衅被害人及社会,且有煽惑他人犯罪之嫌,因此依煽惑他人犯罪函送检方侦办。
云检认为,廖男因诈欺案判刑6年5月定谳服刑,今年1月23日假释出狱后却不悔改,反而拍摄并发布恶劣且挑衅司法威信影片,态度嚣张,视法律于无物,因此依规定撤销假释,并依煽惑他人犯罪侦办。
其次就是发生在2021年3月间,网红Cats纸袋人龙尚谦,因拍片教人逃票免费搭捷运,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处分缓起诉,他又因走电影院后门看电影,还全程直播,遭电影院提告,龙男认为逃票看电影的影片流量不够高,拒绝与电影院和解,他认为,之前捷运逃票案因影片有上新闻,流量高达30多万,因此决定缴公库5万换缓起诉,但闯电影院的没被报导,流量才10万,认为赔6万元太多,因此拒绝赔偿,也遭北检依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罪嫌将他起诉。
再之前,煽惑他人犯罪最具争议性的就是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案,魏扬等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犯罪,一审判无罪,二审却认为改判有罪,经最高法院发回后,因行政院撤告,高院更一审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