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茂于2018年底任职北市府都发局长,直至2021年2月请辞转任至中央,担任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执行长。起诉指出,2020年3月10日,北市议员应晓薇与市长柯文哲召开便当会,柯于会后裁示将京华城案送交都委会研议,黄景茂几日后签核签呈,将陈情案送进都委会研议。
回忆京华城案送交都委会研议的过程,黄景茂表示,他和柯文哲之间很少谈到京华城案,自己也仅参加过一次与应晓薇的便当会,后续有关都委会的审议流程,因他当时已离开北市府均未参与。黄主张,他认为送研议并不违法,且包含北市前副市长林钦荣、彭振声及前都发局长林洲民,3人任内也都有送研议案,且都委会也有权驳回。
此时,柯文哲的委任律师郑深元提示一份黄景茂的侦讯笔录。笔录记载,黄景茂于去年接受检方讯问时,检方曾问「纵然有违法,柯文哲还是让京华城案推进(送研议)?」黄当时证称「因为柯文哲的命令要推送进都委会研议,我知道有违法,但还是送进去(都委会)」。
郑深元质疑,为何黄景茂今日的证词与去年不同?黄则喊冤,侦讯当下他并未说「奉交下」也没有说违法,是检察官认为违法才这样写;此外,黄强调,因为检察官给他确认笔录的时间很短,他也是事后才发现检方这样写,承认当下确实疏于检查。
黄景茂不解,送陈情案进都委会研议「怎么会违法」?且都委会理论上采合议制,送研议不一定会有什么结果,就算有研议结果也不必然照陈情人的想法过关,只要是学都市计划的人都知道、这是「common sense(常理)」。
黄景茂表示,根据《都市计划法》规定,土地权利人有权透过变更或自拟细部计划来提出申请,且可于计划内拟定奖励项目,但须符合公益性及对价性。至于京华城案送公告公展前,黄也曾发文请公司补充适法性等内容,后续并召开专家学者会议厘清。
黄景茂强调,先前监院曾纠正北市府,认为若陈情形式要件符合,都发局不应频繁退件、做实质的内容审查,但他也直言若直接放行恐也让外界议论,因此折衷做个初步检讨,请京华城公司就贡献性、公益性部分进行补充。黄也坦言,检察官指控他急著要推送公告公展,实际上他根本「不急」。
黄景茂指出,检察官认定他在应晓薇的压力下,急著将京华城案送进公告公展程序,然而他也不知道为何检方会这么写。最后,郑深元也问道「既然你后续都没有参与,为何会被起诉?」黄表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从证人转为被告;郑再追问「是不是因为你没咬柯文哲?」此话一出,旁听民众笑成一片,黄则沉默没有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