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指出,陈欧珀、洪文宗于2015年底以顾问费为由,每月收取联兴公司董事长洪英正5万元,分别就撤销高雄洲际码头公开遮标案、降低港区土地租金及超受退职金案、疫情纾困案,及2016至2021年的《商港法》72条修正案为联兴护航,前后共收贿413万5922元。
检廉调查,2018年1月8日晚间,德国籍货柜轮「梅尔斯」号自厦门抵达基隆港时,因未适时减速而撞上联兴在码头设置的「桥式起重机」,还压坏100多个货柜,导致联兴损失10亿元。联兴公司遭受严重损害,却因未能适用《商港法》第72条而求偿无门,便于同年间频繁找上顾问洪文宗,请托陈欧珀修改《商港法》法案。
检廉追查,陈欧珀自2016年起自2020年间,以洪文宗名义接受建信理货行、港协公司汇款,共收取278万余元不正利益,并认定陈欧珀、洪男以此作为推动《商港法》的对价。北检于今年8月,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收贿及不正利益等罪嫌,起诉陈欧珀及洪文宗。
洪文宗今日拄著拐杖、蹒跚出庭,针对起诉犯行均否认犯罪。洪男表示,早于2013、2014年间,他就曾担任陈欧珀国会办公室秘书,并于2015年起回锅担任办公室特别顾问,直到2021年初他才自请离职。
洪文宗指出,2015年回任国会办公室顾问,初期因陈欧珀称「没钱」、请他帮忙,因此期间有4、5个月是没拿到薪水的,后来陈男请他提供银行帐户,才开始有1个月4、5万元的薪资入帐;针对款项的名目,洪男则主张均为陈男答应给他的顾问薪水,但并不晓得汇款的单位是谁,只知道帐户中有钱进来。
谈及与洪英正认识的过程,洪文宗解释,他一开始只知道洪男为台湾商港协会的理事长,后来曾参与过一次商港协会理监事会,经由会后聚餐才知道洪英正为时任联兴董座;至于建信理货行,洪文宗则是在接受侦讯时才得知有这家公司存在。
另一方面,洪文宗也提到个人的离职原因。洪男回忆道,当时同为办公室法案顾问的刘恭铭,为了想更了解港务的相关运作,竟与港务公司安排了一个2天1夜的豪华行程,令他听到后相当「傻眼」,并认为对方此举宛如作秀,且无法呈现港口的真实现况。
不料,后来该行程传进陈欧珀妻子徐慧谕耳中,徐女认为洪文宗与刘恭铭仗著丈夫名义在外大吃大喝,因此气得暴跳如雷,甚至臭骂了2人一顿。洪男指出,他当下认为受到了极大委屈,因此就以LINE向徐慧谕及陈欧珀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