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住在新北市的杨姓男子(34岁)因经济状况不佳,加上家庭因素等,去年8月24日骑乘机车搭载74岁的父亲前往东眼山上,嗣在山上询问杨父有无一同寻死之意愿遭拒后,强行将其推下山坡,发现父亲卡在半山坡之树丛间而目的并未得逞,再强行将其拖行至附近溪流,以身体强押其头部至水内,致杨父溺水窒息而当场死亡。
杨男坦承犯行,桃园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审酌杨男早年因父亲酗酒、9岁以前丧母、罹患持续性忧郁症、长年未寻求协助,又因担心无法通过工作试用期,且雇用看护将可能带来的经济问题,更因杨男询问父亲「我们一起去死好不好?」后,杨父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等事由,因而叠加压力乃为本案行为,犯罪动机、目的较为偏执,可责性仍高,所生之损害极大。然因犯案时未使用器械,无前科记录等情,依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犯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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