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林义杰,其余被告包括律师郑远翔、陈峻璇、真相智财员工许仁泰、邱志伟等人均改判无罪。
这起案件爆发时,林义杰遭检警搜索后被谕令20万元交保,他曾喊冤,「做正义的事情,然后被列为嫌疑犯人,我觉得这是一个很糟糕的事情,那我想查水表...就查吧,我没有做什么坏事,也没有做违法的事情。」
全案缘于林义杰因拍摄一万公里长征纪录片与威视公司熟识,另外,他就读政大法律研究所在职专班时,得知司法实务上有数间影视公司委托他人使用BT分享软体参与上传下载,以取得参与者的IP,再对这些参与者提告要求支付高额和解金,获利丰厚。
林义杰于是以自己开设的科技公司员工许仁泰引介,认识检察官转任律师的郑远翔后开始合作,郑为林设计一套方法,先取得影视公司专属授权,再以专属授权人名义自行提告,就可以避开《刑法》教唆、包揽诉讼及违反《律师法》等规定。
林义杰继续征询台大EMBA专班同学律师张跃腾等好友意见后,认为这个方法没问题,就邀请政大法研所在职专班学长的会计师余良元加入,并与员工许仁泰讨论网路取缔技术后,制作一份「真相智慧财产顾问公司数位搜证简报」。
2021年5月27日简报制作完成后,林义杰邀集余良元、郑远翔参加与威视公司视讯会议,简介他们正在筹设成立智慧财产顾问公司,取代由律师事务所查缉盗版的工作,并提议,若委由他们处理侵权行为,成本均由他们负担,影视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取得丰厚回报。同年7月16日,「真相智财顾问公司」成立,立即与威视签署形式上的专属授权合约,同年9月5日再与香港商甲上娱乐公司台湾分公司签约。
真相自威视取得17部影片的专属授权后,林义杰再找许仁泰负责科技搜证,许男再聘请熟知司法警察调查业务的邱志伟加入。真相利用诱捕侦查每日取得下载影片数10组或上百组IP后,再分别交由北部律师郑远翔、张跃腾,南部的律师郑伊钧分别处理取缔盗版。
检方查出,真相利用影视公司授权抓盗版的手法共受理937件案子,获利90万元,因此起诉林义杰、律师郑远翔、张跃腾等人,而律师郑伊钧、会计师余良元及曾帮郑伊钧出庭当告代的陈骏璇,3人因认罪获缓起诉,但郑、陈未在期限内缴交处分金,2人的缓起诉因此被撤销后被追加起诉。
林义杰于审理时始终否认扮演「著作权蟑螂」,被起诉后自称遭检警炒作新闻,他绝无制作BT种子撒饵陷害网友,这些BT种子上网搜寻就有一大堆,他受影业公司委托抓盗版,没刻意提告瘫痪检警办案能量。他出庭曾受访自嘲前半辈子都在运动竞技,出庭确实是不同人生历练,「希望司法可以还我清白」。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去年8月判林10月,得易科罚金。
全案上诉二审后,高院合议庭认为,威视、甲上公司早已不满盗版猖獗,仅因碍于相关成本过高而作罢,认定威视、甲上并非无兴讼之意,而是无兴讼之力,林义杰的专属授权合约书约定的授权范围,属契约自由原则,林义杰虽刻意增订、修改「专属授权合约书第1条第2项」,游走合法边缘的灰色地带,但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最后手段性(刑法谦抑性)原则,尚不得迳以刑事罪责相绳,因此改判林义杰无罪,全案不得上诉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