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阮氏蓝香(36岁)与黎文乐(32岁)为男女朋友,同是越南籍逃逸移工,阮氏在网路认识来桃园工作的同乡武姓男子(24岁),黎男得知武男联络阮氏,心生不满,去年3月6日与阮氏谋议,由阮氏将武男诱骗至云林县斗六市,再由黎男找来同伙越南籍武维孙德、台籍许宣勇把武男押往四湖乡囚禁。

其间,武男试图抵抗,遭许男持刀刺伤肩膀及大腿及武维孙德出手打伤。黎男等人透过视讯方式向武男父亲勒赎1.5亿元越南盾赎金(约台币17.1万元),并以武男提款卡盗领现金,并将提款卡变卖给他人。武父不忍儿子受苦,以汇款方式如数付出赎金。

没想到,黎男等人取得赎款后未释放武男,反而将他强押至云林县褒忠乡某汽车旅馆囚禁,与另名越南籍同伙黄仕世等人轮流看守,再以需要收取武男移民署罚款、抵押护照费用、机票等费用,向武男父亲索取更多金钱,但被武父以儿子是合法移工为由拒绝支付。

3月9凌晨,武男利用上厕所机会大喊,黎男等人遂压制武男的手、脚、头、脖子,再以毛巾、卫生纸塞入武男嘴巴,再以胶带封住武男眼、口、鼻,没想到天亮后发现武男已因窒息死亡。黎男等人讨论后,将尸体装在大行李箱,载往云林县褒忠乡一处台糖甘蔗园挖洞埋尸。

黎文乐事后支付阮氏蓝香13000元、黄仕世5000元、许宣勇2,000元之报酬,并将武维孙德之报酬以转帐方式转出2千万元越南盾(约台币2.2万元)给武维孙德之家人。

后来武父告知仲介公司儿子被绑票一事,仲介公司向警方报案。云林地检署去年4月指挥警方逮捕黎男、阮氏等5名嫌犯,并在台糖甘蔗园挖出武男尸体,全案宣告侦破。

5名嫌犯均坦承犯行,并争取减轻其刑,但法官认为没有减刑的理由,痛批黎男等人人先前并不认识被害人,只因被害人与其女友联系等细故,为了金钱掳走被害人造成他死亡,让被害人父母遭受到丧失爱子之巨痛,依掳人勒赎致人于死罪分别将判处黎文乐13年6月、阮氏蓝香13年、武维孙德12年10月、黄仕世12年4月、许宣勇7年10月;黎男、许男盗领被害人存款分别判刑4月、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警方逮捕主嫌黎文乐及阮氏蓝香。资料照片
警方逮捕主嫌黎文乐及阮氏蓝香。资料照片
警方逮捕5名嫌犯,其中4人是越南籍,1人台湾人。资料照片
警方逮捕5名嫌犯,其中4人是越南籍,1人台湾人。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