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是彭振声,就在两天前才问过。坦白讲,我那天实在是很想问他说:你到底是认什么罪?我们不是都照程序走,给那个局处、都委员去处理。我也没有说去做过什么指示,你为什么认罪?但是我看到他,他七十五岁了,被羁押四个月,被侦讯三十几次,我可以了解他为什么会认罪。然后现在他太太也死了,我作为他以前的长官,(哽咽)我要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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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邵琇珮,她是所有长官都说的最优秀的公务员,是做事很认真的人,我怎么也不会认为说她会有什么问题。她也认罪。结果她来作证的时候,她也说:所有过程都合法。你想想看,如果她认为不合法,她怎么会去做?她是个性很强的人,她不会长官说什么她就答应,她很有主见的人,而且因为她非常认真,所以绝大多数长官到今天为止,有哪个说她做不好的?一个都没有。因为她很认真,而且专业。
所以她认罪我觉得蛮奇怪的,啊妳是模范公务员,妳在认什么罪?结果她作证回去,检察官立刻给她补充理由书第十八,跟她讲说:如果妳以被告身分在做否认认罪的讲法,我们就要对妳求刑。结果那个补充理由书第十八,逼死的是彭振声的太太,因为翻供的话还要再求刑。
第三个认罪的就是朱亚虎,我想那个已经是笑话一场了,钱不是你出的,也不是你决定要捐的,甚至也不是你建议的,人头也不是你,老板也没跟你讲过什么话,你认什么行贿罪?更好笑的,你要行贿我,啊怎么连我都不知道?他就是被罚了三百万,然后缓起诉。其实我知道他的心态,他不想坐牢,就是「啊算了」就这样解决掉。
第四个认罪的陈俊源,你去看他笔录,他前面四次都不认罪,问到第五次他就认罪了。他被罚一百二十万。但是齁,朱亚虎跟陈俊源来作证人的时候讲话很保守,为什么?因为你们用另案起诉他。我也知道你们的手法,你在这个地方讲太多,就用另外一个案子对付你,这四个认罪都同一个检察官办的——林俊言。
是不是民主进步党在跟大家讲,这样干的话,就是模范公务员,以后就可以升主任检察官?我跟你讲齁,这四个认罪的,将来在司法上会变成案例,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认罪?那林俊言怎么敢办这个案子?我当时也觉得很奇怪,所有来的公务员都说过程是合法,你怎么敢办?原来是有关键证人:林钦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