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陈姓男子的妻子2019年某日,误将姊姊的手机拿回家,期间手机铃响,正在洗澡的陈妻请陈男代为查看来电状况并告知该手机的图形锁密码,没想到,陈男开启手机后,竟擅自观看手机相簿内容,发现里面存有大姨子显露胸部及乳晕等身体隐私部位的哺乳照片共18张,还将该批照片全数复制至自己的手机,并储存在行动硬碟内。
热门新闻:18岁男开宾士找女友 国道追撞起火惨成焦尸!邻居:他很孝顺
直到2022年7月,陈妻在随身硬碟中发现该批姊姊的哺乳照,要求陈男自行向姊姊说明此事,但陈男一直没有向姊姊提出解释,陈妻遂告诉姊姊。陈男于同年9月与妻子离婚,被害人即前妻的姊姊则于同年12月报案,对陈男提告。
陈男坦承浏览被害人存在手机内的哺乳照,再传送至自己的手机内,但辩称隔天将手机交还被害人时,已告知曾不慎观看存放于手机之照片。辩护人则为陈辩称,被害人早在2011年10月前就知悉此事,却迟至2022年12月才提告,已逾告诉时效;且社会致力于打造哺乳友善环境,网路上亦常见妇女分享哺乳照片,因此哺乳所露出之身体部位并非身体隐私部位。
彰化地院法官根据事证,认定被害人直到2022年7月底才得知此事,同年12月报案并未逾越告诉期间,而陈男行为已同时违反刑法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及个人资料保护法「非法搜集、处理个人资料罪」等罪,一审从重依违反个资法将陈男判刑8月。陈男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二审改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彰化30岁男失踪2个月 竟在鹿港工地挖出骨骸!警助落地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