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的律师主张,翁晓玲的言论已经侵害曹兴诚的名誉权,曹兴诚本人没捐款,而是以联电董事长身分,为联电允诺捐款给清大,根据媒体当年度报导提到,「曹、沈两人为联电、清华一项合作正式签约」、「这1500万元捐款,沈君山提用部分办颜晃彻通俗科学讲座」、「最后为清华募得台币一千五百万元,蔚为美谈」,显见清大与联电签约,并由联电提供1500万元捐款,联电确实有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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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曹兴诚当时向沈君山说,「你不是要募款吗?你赢了我就捐款,一个子一万元」,曹兴诚的律师表示,那是2人之间的口语对话,联电是社团法人,清大则属于教育部辖下机关,双方须有定代理人才能有实际作为,曹兴诚的意思是代表联电,实际捐款也经公司内部决议,不过,曹兴诚已经离开联电,无法提出相关资料。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翻摄自翁晓玲脸书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翻摄自翁晓玲脸书

翁晓玲的律师认为,翁女的言论可受公评,且受宪法言论自由保障,相关媒体报导很清楚,曹兴诚是以个人身分与沈君山对弈,并承诺捐款,曹也不否认至今他个人未支付1500万元,此外,联电不是曹兴诚的个人公司,是五家企业共同出资,联电并非私产,曹兴诚当时身为董事长,对于董事会、股东会及全体股东都有忠诚义务,曹兴诚的律师指公开发行公司替个人清偿赌债,显然有背信之虞。

翁晓玲律师还指出,翁就任立委前担任清大通识教育中心主任,2018年至2024年任职期间就听闻曹兴诚并未支付1500万元,发表言论前后也再向校方行政同仁确认,其说法与事实相符,曹兴诚说是联电要捐款,他就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