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本乔于本月12日的贴文中指出,沈庆京当天出庭控诉遭检察官恐吓,让他想起今年3月北检被质疑这件事时,曾拿出来的一份可疑文件。他指出,北检当时发布新闻对「沈姓被告隔床室友之爆料」加以澄清,宣称「有行文报备要去医院进行讯问」,然而他放大公文上头「113.10.23」的红色戳章一看,却发现中间的日期鲜明锐利、周围却暗色模糊,因而质疑公文有造假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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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台北地检署说明,有关网传今年3月18日发布的新闻稿,文件中所附的113年10月23日通知函(稿)影本,该通知函(稿)上的台北地方法院「收发章戳」,是本署在113年10月23日发函送到法院收发室,法院收受通知函正本后,在通知函(稿)上,盖用同日期的收发章戳,表示法院确实在同一日期收到本署通知函,也作为公文已完成送达程序的证明。
北检指出,本署发函向台北地方法院调取收受此通知函的纪录,依法院回函检附的「113年10月23日」收发室收文、传送刑事科电脑画面截图、收文传送清单、刑事科送件簿等资料,均可证明本署通知函确实是在「113年10月23日」送到台北地方法院收发室,与本署通知函(稿)上盖「113年10月23日」的法院收发章戳作为送达证明相符合,故绝无所谓变造日期情事,请外界勿再恣意捕风抓影、企图带风向影响舆论并斲伤司法公信力。
翟本乔文中所指的新闻稿附件,为北检于今年3月,针对网路媒体一篇报导「北检逼害柯文哲?沈庆京隔床室友听到检察官与他的极密谈话」,内容来自一位自称睡在沈庆京戒护病房隔壁床的病友爆料,隔著布帘所听到检察官和沈庆京的对话,并称检察官要沈庆京「逼害」柯文哲。当时,北检严正驳斥,强调承办检察官皆依规定,将赴医院视察沈庆京的情形函文通知北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