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指出,针对京华城案被告柯文哲今(7)天上午在法院审理中途休庭时间,对莅庭的检察官非理性言词及举动,北检表达严正谴责,依照《法官法》第86条第1项明定,检察官代表国家依法追诉处罚犯罪,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公益代表人。检察官依法于法院执行公诉职务,其人身安全与执行职务尊严,应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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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还强调,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柯文哲),均应理性进行法庭上攻防,对于起诉事实或法律适用的争执,也应透过诉讼程序具体提出、主张及论辩,再由法院为公正客观裁判,方为正办。北检最后严重谴责当事人以非理性的言词或举动,恣意对实行公诉的检察官做人身攻击,同时呼吁当事人应遵守法庭秩序,以维护理性、安全之诉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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