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检起诉指出,该诈团利用前端控制的第一层帐户收受被害人汇款后,指示许男转到第二层网路银行帐户,再将第二层帐户内金额,转汇至第三层外币帐户购买美金,再电汇至境外FTX、Whalefin等交易所购买虚拟泰达币。许男等人汇整后扣除报酬,反序将剩余泰达币转回前端诈团成员的虚拟货币钱包,成员再扣除报酬后,将剩余的款项汇至境外机房使用的虚拟货币钱包内,以此方式制造金流断点,掩饰、隐匿犯罪所得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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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还指出,许男为诈团干部,负责指挥分配与报酬发放,林男、田男等14人则提供帐户供诈团操作转汇,黄男则协助洗钱,另名林男负责牵线前端诈团与许男集团合作。

士检强调,这起诈团洗钱金额达4.3亿余元,在此呼吁民众切勿轻信陌生投资群组及高报酬广告,一旦遇疑似诈骗应立即拨打165反诈骗专线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