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在7月15日即接获民众检举竹南镇某私立幼儿园发生孩童遭受不当对待之情形,经初步了解相关事件内容后,旋即联系该幼儿园先行保存与事件有关的监视器影像、资料及进行校安及相关通报,园方当天已解雇动粗教保员,后续仍将依「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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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处指出,倘经调查小组调查本案事件违反「教保服务人员条例」第33条规定属实,且经苗栗县政府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认定委员会确认,将视情节轻重裁处新台币6000到6万元或6万到60万元罚锾,或该名教保服务人员1到4年或终身不得在教保服务机构服务。
负责人若确有未履行督导管理责任,则依规定予以裁处6千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令教保服务机构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其情节重大或经处罚3次后仍未改善者,得依情节轻重为一定期间减少招收人数、停止招生6个月至1年、停办1年至3年或废止设立许可之处分。
县长钟东锦表示,为营造友善、健康及安全之学习环境,同时保障幼儿所受教保服务权益,针对本事件将责成教育处团队务必尽速依法调查处理,以维护幼儿权益。
园方在脸书发文致歉,指甘姓教保员情绪失控,连续对4岁女童打耳光,严重违背教育伦理和儿童保护原则,确认事实后立即终止聘任,并配合官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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