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山分局于26日下午16时许获报交通事故。一辆由62岁吴姓男子驾驶之自小客车行经宝米路段时,疑因超车不当而驶出路面边线,自撞路旁变电箱,当场爆出火光,事故造成吴姓驾驶胸口擦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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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山分局接获通报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迅速协助交通疏导并通报救护人员将吴男送医治疗,事后吴男经初步检测无饮酒情事,惟超车不当之行为,员警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7条第3款「在前行车之右侧超车,或超车时未保持适当之间隔,或未行至安全距离即行驶入原行路线。」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对驾驶开出罚单,本事故详细肇因将由交通大队分析鉴定。

冈山分局呼吁,驾驶人应遵守交通规则,切勿争道抢快,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共同维护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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