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各级学校产业公会昨在脸书发文声援林姓老师,表示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清誉及老师的尊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一审胜诉,被告须赔偿5万元,这5万元或许连付律师费都不够,但捍卫老师的尊严这件事,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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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老师主张,该名国中生去年8月27日下午写信到教育部国教署民意信箱,指他上课时一节课会有数十次开黄腔,还会比出性暗示手势给全班学生看,并说他情绪不稳,多次大骂学生及拍桌摔打教室用品及甩门等暴力行为,但被告并无任何证据,已造成他名誉受损,引发焦虑及生活困扰,且接受各种调查旷日废时,对他的生活、职场造成具体负面影响,要求国中生的父母应赔偿慰抚金5万元。

国中生父母则答辩,检举内容仅提及「林师」,无法就此特定所指之人即为原告,且根据该国中校安通报调查纪录中,确实有学生表示林师上课会开黄腔、拍桌、吼叫等情况。

法官调阅校方对学生口头约谈的调查纪录,发现答称林师「不会开黄腔」者8位,「鲜少开黄腔」者5位,并有1位受约谈者表示因课程内容讲到女生在产房生产过程会有不舒服情况;答称「上课太吵会拍打讲桌或黑板」者有8位,答「分组口头报告太差会拍打讲桌或大声斥责」者3位。

法官认为,调查纪录认定林师少有开黄腔行为,学生上课太吵或分组口头报告太差时,会有拍打讲桌、黑板或大声斥责行为,但与被告指述的「一节课会有数十次开黄腔行为」、「性暗示手势给学生看」等行为不符,被告也提不出任何证据可实其说,难认有尽合理查证义务,因此判决国中生父母应赔偿林师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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