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署指出,黄春照因积欠92年度综合所得税,加上行政罚锾累计超过2.6亿元,经台北国税局移送至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执行,台北分署于去年3月5日嘱托士林分署执行黄春照名下位于台北市内湖区西湖段二小段115、377、379地号等3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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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历经多次公开拍卖后均无人应买,士林分署与台北国税局多次共同赴现场履勘,就土地现况、使用情形等事项交换意见并沟通协调,其中115及379地号等2笔土地,最终由台北国税局以底价412万余元依法承受,顺利收归国有,借此保障公法债权的实现,展现行政执行机关与税捐机关通力合作、积极追偿的决心。

台北国税局代理人向拍卖官声明愿意承受。士林分署提供
台北国税局代理人向拍卖官声明愿意承受。士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