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队表示,王姓男子(38岁)独自驾驶小客车,今天上午7时32行经国道1号南向44.3公里桃园路段,发现车辆有异状,赶紧停靠路肩,车辆随后就起火燃烧,警消获报后立即赶到现场,所幸王男及时发现将车辆停下后下车逃生,未受到伤害也未波及其他车辆,现场于8时30分完全排除,全线恢复通车,详细的起火原因仍待消防进一步鉴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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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吁用路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上路前应确实检查车辆,避免因车辆机件损坏,造成行车危险,发现车辆有异状,应启亮方向灯并注意后方来车,渐进式滑离车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车辆无法滑离车道时,应显示危险警示灯,并于后方100公尺以上摆放故障标志,人员尽速下车面向来车,退到护栏外或安全处所待援,并利用1968APP警政报案功能向国道警方报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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