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民众在爆料公社发文说,高雄前镇区佛西街大楼路边门口,一名屋主是长期路霸,只要有人停车没有顺他的意移走车,就做小动作让你的车开不出来,白色轿车车主最后只能请警察出面。
前镇警分局表示,经查该路段是公众可出入之场所,且无划设红黄线,在无妨碍其他人、车通行情事,依规定均可停放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汽车停车时应依车辆顺行方向紧靠道路边缘,其前后轮胎外侧距离缘石或路面边缘不得逾四十公分。大型重型机车及机车停车时,应依车辆顺行方向紧靠道路边缘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其前轮或后轮外侧距离缘石或路面边缘不得逾三十公分。
另如用三角锥占用道路行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规定,在道路堆积、置放、设置或抛掷足以妨碍交通之物,可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

警方呼吁,驾驶人于道路停车时,应遵相关规定,以免触法,有任何纠纷应理性寻求正当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违法或其他违序行为,都将依法严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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