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纲维今天被提讯到高院首度出庭远航掏空案,他在法警被押解出庭时,对记者询问觉得被羁押委屈吗?张纲维表示,非常委屈,他(法官)要还我清白,一人独资公司没有被害人,怎么会自己掏空自己,记者再次问他委屈吗?他随即回应,「委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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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掏空案缘于远航前董事长崔涌等人涉及不法致财务出现危机,于是向法院声请重整获准,但张纲维却隐匿自身没有足够财力或引进资金执行重整事务,而以桦福集团资金浥注远航公司,诈得重整人资格而取得远航经营及财产处分权。检方起诉指出,张纲维陈报不实重整计划,并隐匿高利贷资金来源,虚增营收、美化财报,顺利完成增资获取复航许可后,开始侵占远航资金,认定张纲维涉在2015年至2016年间以「转调桦壹款」名义侵占远航13亿余元。
检方当时还查出,张纲维明知远航在2015年10月13日的帐上已还清所有关系人代垫款,竟将桦福集团关系人负债转嫁给远航承担,隔年由远航公司向合库台北分行贷款22亿余元,并将贷款偿还桦福等关系人于安泰银行的20亿余元欠款。此外,远航2015年完成重整后,隔年就出现严重的财务赤字,张纲维为避免远航遭民航局裁罚影响航权,明知「小坪顶房地」市场低迷,竟在2017年12月29日将该房地过户给远航,让远航承受财产损害。
检察官认为,张纲维将远航资产充作私人金库,供桦福资金操作之用,甚至把烂尾楼等不良资产全部抛给远航,更将债务转嫁给社会大众承担,严重违背公司治理原则,认定他涉犯《证券交易法》财报不实罪、特别背信罪、违反公司法、伪造文书、诈欺、业务侵占、税捐稽征法、商业会计法、民用航空法等多项罪名。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张纲维掏空远航资产近32亿元,去年9月30日依违反《证交法》特别背信等罪重判14年,另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1年,不法所得32亿余元全部没收,全案上诉二审后,高院今首度开庭。
原本交保在外的张纲维,在一审重判14年后,台北地院合议庭以判刑后逃亡可能性大增,裁定科技监控等防逃措施,案经上诉高院后,高院合议庭发现他的电子脚环出现7次警示,其中2次是接近高雄塭仔头渔港,认为有逃亡可能,今年4跃月2日紧急拘提张,并在开庭讯问后认张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羁押,但不禁见。张抗告后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高院今首度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