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分署表示,陈姓男子(51岁)因积欠98年至102年间之使用牌照税及罚锾(现牌照已遭注销)约9万余元未缴,经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杨梅分局移送桃园分署执行。尽管陈男现为低收入户,平常从事清洁工作,薪水不高仅能糊口,然陈男每月仍按期缴纳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金额,努力偿还积欠的款项。
桃园分署说,近日陈男来电表示,今年3月在下班途中走路被异物绊倒,导致骨盆断裂,需休养无法工作,无法继续缴纳欠款。为关心陈男之身体及经济状况,桃园分署昨天前往陈男住所访视,现场见陈男行动不便,租屋于一狭小套房内。
陈男表示,已一个月无法工作,生活及医疗支出使其面临沉重压力。为协助陈男度过难关,桃园分署除致赠慰问金外,亦将陈男转介至桃园市政府社会局及就业职训服务处,期盼陈男康复后能透过就业协助重回职场,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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