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曾耀锋父亲曾明祥担任董事长的台湾金隆科技公司,2015年成立「不动产借贷媒合平台im.B」后,打著标售债权高获利名号,甚至还挂著资深媒体人盛竹如的照片取信外界,但许多投资人投入资金后,起初都能拿到承诺的利润,但其实这些钱是其他投资人所投入的资金,也就是「后金补前金」。最后全部的人连本带利都拿不回来,估计诈骗金额约90亿元,全台超过5千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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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一审时重判曾耀锋16年6月,并科罚金250万元、张淑芬判12年2月,并科罚金150万、曾明祥判2年、颜妙真判3年9月,并科罚金120万、陈振中判8年。金隆科技判罚1亿元罚金。其余共犯各遭判1年至7年不等徒刑。不过二审法院考量曾耀锋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因此今天(17日)予以改判16年,并科240万罚金。可上诉。

检察官依违反《银行法》、《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及诈欺等罪嫌起诉曾国纬等31人,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检方起诉指出,网路借贷媒合平台im.B于2015年起成立经营,由主嫌曾耀锋与女友张淑芬共同成立,父亲曾明祥挂名担任台湾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国纬等人借由媒合不动产借贷进行债权认购来吸收资金,并指示干部认购债权,制造债权活络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资人利息,但自前年(2022年)起就未依约支付利息及偿还本金,投资人血本无归而提告。
检方估计,曾国纬等人借此吸金超过90亿916万8900元,但提告的投资人为537人,投入资金共17亿4090万5142元。此外,检方痛批,曾国纬等人无视政府不得经营收受存款禁令,危害国家金融政策推行及妨害金融交易秩序甚钜,侦查中企图回护其他共犯,因此依违反《银行法》等罪起诉,并向法院建请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