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人胡先生表示,他虽然出生于中国,但11个月大就来台湾至今,且已透过亲子鉴定取得台湾身份,自始自终未在中国持有户籍,更强调在中国他就是「一张白纸」,无法得知能如何取得「除户籍证明」,建议政府应采用更弹性的方式,才不会因无法提出证明,而使二代丧失台湾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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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情人胡先生表示,他11个月大就来台湾至今,自始自终未在中国持有户籍。钟佳滨服务处提供
陈情人胡先生表示,他11个月大就来台湾至今,自始自终未在中国持有户籍。钟佳滨服务处提供

陈情人父亲许先生则指出,他女儿在中国出生,即返回台湾取得户籍及身分证,后随母亲至中国就学,至2014年又再返台继续求学,如今时隔10年,政府却要求必须补缴证明,母亲也表示没有入过户籍,何以举证?何况在中国可能会遭遇刁难,未必能取得证明。

钟佳滨表示,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个户籍,台湾人民皆是如此,而2004年修正两岸条例9条之1后,明确规定台湾人民不能同时拥有对岸户籍,如选择台湾户籍,就要提供注销对岸户籍的证明文件,因此今天特别针对新二代在中国出生者,协助厘清陈情困境,旨在搜集多方样态,以提供主管机关滚动修正之建议。

钟佳滨补充,政府提出的「具结」替代方案中,提及自104年1月1日起若经查获仍有赴陆情形者,主管机关仍会要求缴附丧失原籍证明,而上述的陈情人正是因10年内曾返回探亲,但从未知悉在中国有户籍,因而在提交证明上卡关。

陈情人许先生指出,女儿在中国出生,即返回台湾取得户籍及身分证,没有入过中国户籍,何以举证?钟佳滨服务处提供
陈情人许先生指出,女儿在中国出生,即返回台湾取得户籍及身分证,没有入过中国户籍,何以举证?钟佳滨服务处提供

钟佳滨说,一旦发出通知后,牵动的是多数人的权益,而陆委会虽有提出政策说明,针对「不能」及「不便」者有提出替代方案,可以「用具结方式」替代证明文件,然中配二代的状况较多,希望能针对各种状况提出更明确指引,以免无所适从。

钟佳滨呼吁有类似困扰者,赶快向服务处反应,除提供完整的资讯外,也让服务处透过案例汇整,转请行政机关做出对应指南,让民众有据可循;同时呼吁移民署、陆委会商讨出更周全、更通融的解套方法,让行政机关与人民皆能有所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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