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15日下午近5时,1辆大货车行经国道3号195公里处,疏未注意和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及车前状况,与1辆自小客车发生碰撞后,这辆自小客车追撞前方另1辆自小客车,并进而追撞前方大货车。
全案造成1名自小客车驾驶及1名乘客重伤,送医抢救不治,另有6人受伤。
法官考量,肇事大货车驾驶因一时过失造成此件车祸,已与被害人家属成立调解,且已依调解笔录内容履行完毕,犯后态度尚称良好,被害家属也同意给予缓刑并原谅被告,因此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肇事驾驶有期徒刑10月,缓刑3年。可上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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