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于2020年10月,陈男透过IG社群与蔡女密集联系,并转帐9万9999元给蔡女,却因为想讨回部粉款项遭到拒绝,因而一手掐脖、一手拿玩偶抱枕遮住对方眼睛,掐死蔡女后逃离现场。陈男行凶后返回租屋处服药轻生,传讯息给家人后,消防人员到场救援,送医洗胃保住一命。
事后陈男谎称两人约好「一起死」,还向蔡女父母提出冥婚,但对方认为陈男明显杀人,请求判处死刑。一审士林地院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检辩双方皆上诉,高院认为陈男虽有自首,但考量案情并无须减刑,且犯后态度极度不佳,仍维持无期徒刑。
然而最高法院却以陈男有自首为由,撤销原判决发回高院,更一审法官认为陈男符合自首要件,改判18年10月刑,陈男听完判决后连忙双手合十,还四度「膜拜」法官表示感谢。
网友见状后直说「看看我们台湾的法官多么的仁慈,想尽办法帮加害者找理由减刑」、「杀人偿命,原来这句话在台湾司法上是笑话」、「像这样的不用死刑」,更有人直说「这下我对剀剀案更没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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