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队警员黄士纮日前深夜4点多获报,指文心南路巷弄有交通事故,据报案的保全表示,他在管理室听到巨响,走出大楼查看只见一辆汽车撞倒2部机车,郑女虽然有下车查看,但保全询问「妳怎么撞到人家的车」,郑女却未多做回应,还趁保全报案时开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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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阅监视器厘清,画面显示郑女从停车场开车出来后就直朝路旁机车开去,撞倒2部机车后虽试图扶起但因力气不够,反被机车压著,挣脱后竟又返回车上,将车开回停车场,并未留在现场等候警方。

郑女接获警方通知到案,她供称当时没带手机且有急事要外出才先离开,但却无法解释肇事后又开回停车场的行为,警方依法举发开罚,并协助2机车车主处理后续赔偿事宜。

警方提醒,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民众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警方到场处理,无论事故大小,切勿因不知如何处理、认为不严重等理由,擅自离开现场,避免因逃逸行为而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影响自身权益与他人安全。

郑女开车撞机车后,虽有下车但最后仍迳自开车离去。翻摄画面
郑女开车撞机车后,虽有下车但最后仍迳自开车离去。翻摄画面
路旁机车衰挨撞。翻摄画面
路旁机车衰挨撞。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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