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纠纷缘于前年2023年1月9日,吴欣盈与超基因签订脐带血干细胞契约、间质干细胞契约,费用共60万元,吴欣盈付了订金2万元后,同年4月10日,超基因交付吴女保存报告书后,通知10日后付清余款,直到同年5月4日催讨尾款,但至今仍妥善保存已分离的干细胞,而同年7月,吴欣盈透过律师法函要求超基因提供1500万元等值产品,双方于是协商,超基因提出提供500万元产品,另1000万元改以双方共同做公益方式捐赠,但遭吴欣盈反对而没有共识。

直到去年2月6日,超基因催款并终止合约后,吴欣盈于同年10月1日支付费用,同时提告除羊膜原物外,要求超基因返还「四宝」中的三宝及干细胞。

今天下午首度开庭前,超基因委任律师李传侯、邱筱涵说,吴欣盈提告的多项主张,显示她对保存技术及程序的误解,超基因是依契约执行干细胞分离与保存,契约清楚载明,「所保存的标的物为提取出的干细胞,而非脐带血、胎盘、脐带、羊膜等原始组织」,干细胞一但从脐带血或胎盘等组织中分离,原始组织就无法保留,这是所有委托客户都应该知悉的基本事实。

超基因律师邱筱涵(右)、李传侯(左)。张钦摄
超基因律师邱筱涵(右)、李传侯(左)。张钦摄

邱筱涵强调,吴欣盈委托处理的干细胞都有妥善保存,希望她可以自己到超基因的新竹实验室看看,就可以知道超基因将委托保存的干细胞都一直好好保存著。

邱筱涵还指出,吴欣盈支付2万元订金后,就没再依契支付任何费用,又在超基因依法催告终止契约、协商取回干细胞的过程中,要求超基因免费提供价值1500万元的产品,超基因为促使吴欣盈依规定程序取回干细胞,同意提供500万元等值产品,其余1000万元改以公益方式办理捐赠,但遭吴欣盈反对,她仍然坚持取得价值1500万元产品,但始终没有依照规定流程申请办理提领干细胞。

吴欣盈律师王志超。张钦摄
吴欣盈律师王志超。张钦摄

庭讯时,法官确认吴欣盈委任律师王志超请求的标的,确认除了羊膜原始组织外,要求超基因返还脐带血、胎盘、脐带等原始组织及分离出的干细胞。超基因律师邱筱涵则表示,原始组织经分离后已成残渣后,已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定处理,并无留存。双方在庭内针对合约内容相互攻防,法官最后请双方补充相关资料后,谕知4月24日再开庭审理。

庭后媒体对于全案是否协商或和解空间询问吴欣盈律师王志超,他表示,会跟吴小姐讨论,事后有需要对外说明,会告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