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法官今天传唤最后一名被害人作证后,开始提示证据、辩论,NONO仍不承认所有被控犯行,他的律师也请求法官给予无罪谕知,但是,被害人的律师则强烈谴责NONO至今不认错,毫无悔意,犯后态度恶劣,请求法院绝不能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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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庭审约历时2小时结束,合议庭听取检辩及被害人陈述意见后,谕知全案辩论终结,定5月13日宣判。

检方去年5月起诉指出,NONO多次利用身为艺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机会,结识6名被害人,先后于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间,分别在住处、饭店、车上等处,以工作邀约见面、录影结束顺道搭载、共进宵夜等理由,营造与女子独处机会,进而违反她们意愿,强制性交、猥亵。

检察官痛批NONO不知自重而逞欲,品行低劣,严重危害众多被害人,犯罪后态度回避,丝毫未见悔意,建请法院对他的各别犯行,均从重量刑,严惩恶行。

检察官认定6名女子受害,NONO共涉犯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性交未遂、2次强制猥亵罪嫌,另有一女指控NONO强制猥亵部分,因罪嫌不足而不起诉。

另外,台北地检署之前侦办NONO遭3名女子指控性侵、猥亵案,认为事证不足,不起诉NONO,其中2名女子向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成功,高检署日前将2案发回北检续查,不过,2名女子已向高检声请改由士林地检署侦办,士检侦办后不起诉处分后申请再议成功,高检署去年11月发回士检重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