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案为性侵案件,全程采不公开审理,无法得知庭讯内容,但据了解,前6次庭讯包括准备程序、证人交互诘问等审理程序均已完成,审理程序已进入尾声,今天的庭讯内容将进行证据提示、辩论等最后阶段的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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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性侵案自去年5月起诉后审理至今近10个月,今年初进入审理程序后密集开庭,据了解,1月7日第四次传「小红老师」作证,同月14日第五次传曾到过NoNo家的被害人,作证描述其住家格局。另于1月21日第六次庭讯,曾在片场遭NoNo强吻未遂的化妆师,作证说出如何以电击棒脱困,未让NONO得逞的经过。今天第七次开庭,研判法官将持续进行证词进比对,最后再提示证据,进行检察官论告及被告辩论等程序后,法官会当庭谕知全案辩论终结,择期宣判。
检方去年5月起诉指出,NONO多次利用身为艺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机会,结识6名被害人,先后于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间,分别在住处、饭店、车上等处,以工作邀约见面、录影结束顺道搭载、共进宵夜等理由,营造与女子独处机会,进而违反她们意愿,强制性交、猥亵。检察官并痛批NONO不知自重而逞欲,品行低劣,严重危害众多被害人,犯罪后态度回避,丝毫未见悔意,建请法院对他的各别犯行,均从重量刑,严惩恶行。
检察官认定6名女子受害,NONO共涉犯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性交未遂、2次强制猥亵罪嫌,另有一女指控NONO强制猥亵部分,因罪嫌不足而不起诉。另外,台北地检署之前侦办NONO遭3名女子指控性侵、猥亵案,认为事证不足,不起诉NONO,其中2名女子向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成功,高检署日前将2案发回北检续查,不过,2名女子已向高检声请改由士林地检署侦办,士检侦办后不起诉处分后申请再议成功,高检署去年11月发回士检重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