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这名少女的阿嬷也曾在这家面线糊店工作,因家境不好,2022年8月13日起介绍就读国中的孙女也来打工,上班时间为下午3时起至晚上11时,少女做了将近1年,2023年8月9日台中市劳工局前往该店实施劳动检查,发现业者除违反劳基法第45条及48条不得雇用未满15岁之人及童工不得于晚上8时至翌日凌晨6时工作的规定,少女还指控店内负责人对她性骚扰。
少女控诉,她平常上班的时候,老板有来店里会用手摸她的屁股,也有比出一个屁股形状的动作,还有说因为她是晚辈,只有他可以摸,其他同事都不可以,摸完后还笑笑的,「让我觉得他是变态!」但因他是老板,少女不敢反抗,只是往后靠一步。
少女说,先前跟阿嬷去店里时,曾告知老板自己只有12岁,老板也曾问过她的年龄,她被拍臀部虽然有感到不舒服,但觉得好像是阿公对孙女的动作,后来去年5、6月时对他说「你自己的孙女怎么就不摸?」她才觉得这样不对。
面线糊店老板否认违反劳动基准法及性骚扰少女,辩称少女阿嬷曾说少女就读国三,他认为少女已满15岁,所以才会雇用少女在店内工作;另外,只有他在场时,少女才会认真工作,他不在就偷懒,「我拍她屁股是鼓励她认真工作!」
辩护人也说,老板是基于鼓励少女的心态,希望她能增加工作效率才有轻拍其臀部之行为,面线糊店是开放空间,营业时间进出人数众多,老板实无可能在开放空间对少女性骚扰。
不过,法官认为,面线糊店老板有年纪相仿的孙女,深知我们学制就读国三可能尚未满15岁,老板自承知道被害少女就读国三,却未进一步确认,已有雇用未满15岁之人于午后8时至翌晨6时从事工作之不确定故意,依违反劳基法将他判役拘役50日。
另外,法官不采信老板「摸臀鼓励认真工作」的说词,且老板也自承没有拍过其他女员工的屁股,也没有拍过自己孙女的屁股,而性骚扰行为也与是否开放空间没有必然关联,因此认定老板性骚扰犯行明确,依性骚扰防治法「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性骚扰罪」将他判刑4月。两罪均可易科罚金,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