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指出,敦化南路派出所去年底接获55岁徐姓女子报案,称遇到投资诈骗,今年1月间也接获46岁傅姓女子报案,2人同样遇到投资虚拟货币诈骗手法。
警方表示,其中徐女在脸书FB遇到陌生网友主动攀谈,对方称有投资虚拟货币管道且会有高额获利,徐女信以为真,多次交付款项给诈骗集团假冒币商,付出453万元后,才知遇诈骗。
此外,傅女也是在IG遇到陌生网友主动攀谈,对方以投资虚拟货币稳赚不赔等话术进行诓骗,傅女未查证,总财损约700万余元后,才知遇骗。
警方获报后展开侦办,循线查缉28岁黄姓男子等3人到案。发现3人未依规定向金管会完成洗钱防制登记,依法不得提供虚拟资产服务,却向被害人称可提供代购或交易虚拟货币,询后依涉诈欺、洗钱防制法等罪嫌把黄姓男子等3人移送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
警方说,政府为强化防制从事虚拟资产服务事业或人员的洗钱监管,去年7月31日已修正通过洗钱防制法,并于11月30日施行,未依规定向金管会完成洗钱防制登记,不能提供虚拟资产服务,违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大安警分局表示,年节将近,常见诈骗样态包含假投资虚拟货币、网路购物解除分期付款诈骗、假交友等,民众遇可疑讯息应拨165专线查证,避免落入诈骗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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