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柯文哲等4人仍北裁定加保,但保金加码至2000万元至1亿元不等,对此,台北地检署表示,等收到裁定理由后,研议是否提出抗告。
合议庭今晚于11时06分宣示,柯文哲准予7000万元交保(含已提出保金3000万元),沈庆京1亿元交保(含已提出保金4仟万元)具保,应晓薇3000万元交保(含已提出保金1500万元),李文宗2000万元交保(含已提出保金1000万元)。
裁定还指出,柯文哲等4人均限制住居,并自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还要接受科技设备监控(电子脚镣),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另若未能于12月30日下午5时前具保,应予羁押。
柯文哲今天在法庭上表示,父亲昏迷病危,明天除了要再去探视外,还要去银行领3000万元保金还给黄国昌,甚至要辞党主席,明天也要与秘书长讨论交接、补选事宜,不过,都得等今天是否能获合议庭二度裁定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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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认为,柯文哲等4人均不认罪,虽均涉犯贪污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灭证之虞,虽由羁押原因,但没羁押必要,检方虽举橘子逃亡在外,柯有教唆逃亡等问题,但所有提到橘子许芷瑜的涉案角色,且检方侦办期间所有证人均已具结,未来审理均涉及证据能力证明力问题,只要以附加电子脚镣加以拘束即可。
法官另认为,检方主张实质影响力要贯彻到底,若未来有政府官员涉案就得羁押,以4人身分而论,不能认为一定要羁押,禁止与同案被告、证人接触,再附加限制住居、电子脚镣监控设备等,即符合比例原则,就没有羁押必要,因此裁定柯文哲等4人加保1000万元至6000万元不等交保,还要戴电子脚镣监控,并限制住居,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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