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林智群昨(11)日晚间表示,陈彦翔夺走四个大人、四个小孩等亲人八命,一般情况下一定会判死刑,「but,就是这个but,刑法第62条有『自首』规定,陈男在警察没发现纵火的情况下,自己承认,就成立自首。」
林智群解释,「自首」原本规定是「应减刑」,后来发现有些犯罪者杀人或撞到人后,第一时间不是将对方送医、而是跑去警察局自首,这种情况根本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并非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悔,因此随后便修法改为「得」减刑。
回到全案,若陈彦翔成立自首,那法院要不要给他减刑呢?林智群对此回应:「就是看他自首的动机是什么,陈男是后悔自己行为,所以法院决定给他减刑一次」,并强调:「死刑减一次,就是无期徒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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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不少人针对此案均痛批「法官律师都支持废死」,不过林智群指出,其实该起案件与废死没什么关系,而是要不要因为「自首」给一次减刑的问题。
时间回到2022年6月15日,陈彦翔因长期经济不佳、沉迷赌博电玩,当日晚间21时40分与父母吵架讨钱不成后,竟愤而离家跑去购买20公升汽油,并于父亲准备打烊、将机车牵进屋内之际,在机车上泼洒汽油点火并引发爆炸火警。
发现失火后,陈母、陈妻、陈妹等人立即冲上楼救孩子,但由于轮胎行建筑为木质装潢,陈母、陈妻、陈妹、大嫂、姪女(大哥女儿),以及他自己三名年幼子女等八人最终仍不幸命丧火窟,而轮胎行也遭大火烧光殆尽。
据悉,因陈彦翔当时身上也受了烧烫伤,事后被送进加护病房治疗近一个月出院,并于警讯期间承认这场大火完全出自于他手,而检方认为他有串证及逃亡之虞,复讯完则依《杀人罪》收押。
不仅如此,新竹地检署更形容陈彦翔作案动机和手段人神共愤、令人发指,根本无教化可能,故检方当时侦结便请求法官求处死刑,而新竹地方法院一审也宣判将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其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这让其大嫂母亲在听闻判决结果后终于放下心中大石头、当庭痛哭失声,并于庭后受访坦言自己感到十分欣慰、对司法没有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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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全案上诉二审后,高院认为陈彦翔案发前与本案其余被害家人之间并无冲突,他深爱配偶及子女、查无犯罪动机,并观诸其行为时情绪爆发之情形与行为强度,以及犯后曾向员警哭喊「我纵的火」、「赶快啦」等语,要求赶紧救火及救出屋内妻小等家人,故研判其剥夺屋内其他亲人生命并非直接故意。
此外,陈彦翔自首放火杀人之主要事实时显露懊悔、自责等情绪反应,且还曾向警员借枪自尽,故认定自首应非在其犯罪计划内,加上自首举动也使警方能于现场立即逮捕被告、加快后续案件侦办,后态度符合刑法第62条前段自首要件,因此高院昨日宣判将依法减刑、改为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