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警投诉说,庄男是直属长官与她相差10余岁,2人认识近5年,是师徒关系,去年9月11日下午2时许,庄姓副所长趁办公室内四下无人居然强吻她,让她不知所措,3天后庄男跟她告白要求交往被她拒绝,6天后庄男二度告白她才同意交往,女警认为交往就应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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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期间庄男态度暧昧告知女方他仍有婚姻,只是分居中谈离婚,希望女警给时间处理还承诺「不会让你受委屈」,但女警越想越不对,交往3月后火速提分手,庄男前妻获悉后跑到派出所大闹还辱骂女警,女警惊觉感情受骗身心受创。
全案日前经花莲县警察局成立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小组开会立案,并调查庄姓巡佐利用职权趁女警防备不及,亲吻及强抱女警,权势性骚扰属实记申诫3支。今年2月间并找来双方谈和解,庄男付了10万元和解金,并在脸书贴文澄清女方没有介入庄男婚姻关系。庄男还自请调职。女警则是将10万和解金捐给社福机构。
但近日庄男在脸书PO文再度引发女警不满,女警认为有遭到隐射霸凌情事,且庄男调职的分局还在女警的住所辖区让她很不安,因此再向县府及监察院陈情。对此花莲县警察局督察长江建忠今(12日)出面说明,吉安分局庄姓员警,前于花莲分局服务期间,与女警交往衍生争议,经调查核认言行失检议处在案并调整为非主管职务,其中涉及性骚扰部分,经县警局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小组开会审议,议决成立并已处分在案。
案经县警局查处庄员言行失检后,以人地不宜以及庄员自行请调,将庄员由花莲分局调整至吉安分局,惟陈情人表示庄员请调至女警(当事人)住家分局服务且造成渠及其家人心生畏惧,经考量勤(业)务需要及陈情人之诉求,已将庄员调离吉安分局至其他地区服务。
经检视庄员及渠配偶脸书贴文,并未有要求同事不要与陈情人接近等语,仅系周知其好友勿乱传不实指控,勿再撷取渠与配偶贴文及勿扭曲贴文内容等情,尚未发现不法。
本案经查系属2人间的交往争议,交往期间虽未有违反「警察人员与人发生不正常感情交往处理要点」等情,惟言行失检及违反性骚扰部分核实认定,业依规定惩处在案。江建忠说,将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及性平教育,遇案调查并依规定究办,妥适持续关注当事人身心健康,以营造更好的职场友善环境,防范类此情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