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黄男与小红今年7月17日在社群平台抖音结识后,竟在2人连续视讯5天期间,未经小红同意,偷偷截图、摄录小红全裸性影像。

同月23日,黄男经小红告知双方不要再见面(视讯),竟基于跟踪骚扰犯意,自当天至同月30日间,持续拨打LINE电话骚扰小红,还以LINE传送小红的裸片性影像,持续恫称,「拍妹妹我看」、「传妹妹照给我看、我会把所有对话纪录照片影片删除」、「妹妹照呢、妳不传给我、我就传给王先生(小红丈夫)」、「我没恐吓妳啊、我只是找王先生一起欣赏照片跟影片」、「我马上发布所有对话纪录照片影片在各大网站平台、顺便传给王先生」、「妹妹照呢、14:30以前我没看到妳就知道了」等内容恐吓小红。

小红不堪其扰并担心自己的裸片真的被黄男散布而心生畏惧,导致名誉受损,无奈于7月26日自己拍摄性影像后传给黄男,小红因担心黄男食髓知味,继续予取予求,因而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黄男警询、侦查及审理时自白认罪,以及证人证述、黄男手机内小红的性影像、2人的LINE对话截图等,认定黄男接续触犯《刑法》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以恐吓方式使他人自行摄录性影像罪、恐吓危害安全罪及《跟踪骚扰防治法》跟踪骚扰罪等。

法官审酌黄男无故摄录小红性影像,再以该性影像持续骚扰、恐吓小红 ,使其自行拍摄性影像,对小红造成难以抹灭的心理创伤,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无前科,目前在磁砖厂担任技术员,月收入4万元,还有银行贷款200万元,未婚无子,因此依无故摄录他人影像、恐吓使他人自行摄录性影像2罪,判黄男10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扣案手机没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