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方调查及行车纪录器画面,59岁林姓男子驾驶大货车载运怪手,昨天下午1时许行经国道1号北向167.1公里台中丰原路段,车斗上怪手驾驶座1面窗框突然掉到马路上,在路面弹跳数次后被左后方1辆轿车撞上。轿车驾驶吓了一跳,随即停靠路肩,向国道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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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窗框先砸到后方张姓男子(34岁)驾驶的轿车,再波及温姓女子(31岁)驾驶的驾车,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表示,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规定,汽车装载时所载货物渗漏、飞散、脱落、掉落或气味恶臭等情形,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大队呼吁用路人,装载货物请勿超高、超宽、超长及超载,装置容易渗漏、飞散、气味恶臭之货物,能防止其发泄者,应严密封固,装置适当;载运人客、货物必须稳妥,车门、车厢应能关闭良好,物品应捆扎牢固,堆放平稳,不得突出车身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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