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律师团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辩护人就镜周刊113年11月5日之报导内容,为保护当事人柯文哲 先生免于报导或评论所致之不当偏见,爰依律师伦理规范第25条第 3项但书之规定,代当事人发表平衡言论如下:
一、镜周刊《柯收钱地点曝光》刊载之相关内容,尚待检察官依法 进行调查,且依无罪推定原则,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均 应推定为无罪。
二、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延长羁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俟辩护人 与柯文哲先生讨论后再行决定。
三、辩护人为维护侦查程序之顺利进行,均严格遵守侦查不公开之 规范。
京华城弊案中,在押的被告北市前市长柯文哲、北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已被台北地院裁定延押2个月,其中沈庆京今天已递状提抗告,应女、彭男及柯文哲尚未提抗告,但柯文哲的律师今天发声明指出,是否会对延押提抗告,将与柯文哲讨论后决定。
柯文哲本月1日遭北院裁定延押2个月后,《镜周刊》今天报导,北院裁定理直指柯文哲在京华城争取放宽容积的程序中都有收钱,收贿地点就在市长室。此外,报导中还指出,检廉已提出相关事证,让法官认定柯文哲有具体收受沈庆京贿款的事实,且在争取放宽京华城容积的每个阶段都有收钱,甚至指出柯文哲在市长室收受1500万元现金贿款,另一个收贿地点则是京华城动土典礼。
《镜周刊》还报导,京华城的7名员汇出的210万元「政治献金」,被认定是让京华城容积率违法扩增至840%的前金,而柯文哲USB的「2022/11/1小沈1500沈庆京」,1500并非时间而是钱,是后谢一部分,收贿过程已全被检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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