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指出,本案历经长期跟监搜证及分析金流、税务资料发现,竹联帮兰堂刘姓嫌犯等人所组成的犯罪集团从事多元化诈欺,包括收购人头担任旗下空壳公司负责人,再以空壳公司名义大量开立上亿元不实发票,来帮助他人逃漏税及洗钱,从中牟取暴利,不法获利1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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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该不肖集团于105年起,利用「鑫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发行「未上市股票」,称「公司从事未来科技,前景看好,保证上市柜之后,股票飙涨,就能赚大钱」,欺骗民众投资空壳公司,导致被2名被害人损失2千万元;106年间,集团以「金美家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在大台北地区以未实际买卖交易的「刷卡换现金」方式,收取手续费,不法获利达4千多万

专案小组见时机成熟,于112及113年间,于桃园市、新北市及台南市等地区,拘提及传唤刘男等22名犯嫌到案,并查扣现金496万元及证物一批,桃园地方检察署业于今年8月依涉嫌违反、诈欺、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商业会计法、税捐稽征法、证卷交易法、公司法等罪嫌,将刘嫌等22人提起公诉,其中9名刷卡换现金犯嫌获缓起诉。

刑事警察局呼吁,因近年来诈骗手法日益多样化,诈骗案件频繁出现,民众除对于诈骗集团的话术保持高度警惕外,也要留意各种可疑的资讯,要求交出个资、证件,更是要多加小心,以免误入诈欺、洗钱等非法交易产业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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