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声明全文如下:
如果,宪法法庭坚守人权捍卫者的角色,宣示死刑违宪,将能引领台湾社会超越复仇、吓阻的直觉反应,打破仇恨的循环,并开启疗愈创伤的可能。很遗憾,宪法法庭没有这样做。

从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可以看出,死刑制度并不如大家想像的那么严谨。废死联盟长期以来指出,现行制度有诸多缺失:没有全程的强制辩护、(2012年之前)第三审没有言词辩论、判决没有一致决,以及精神障碍被告并未排除死刑的适用(行为时、受审时、受刑时)等问题;宪判字第8号判决肯认,以上均违反被告之诉讼防御权及正当法律程序。

37位定谳个案中,大部分并非直接故意或预谋,或并非「情节最严重之罪行」。宪判字第8号判决指出:如果没有直接故意,即不得判处死刑;即便是直接故意,仍然要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公政公约第36号一般性意见书关于「情节最严重之罪行」的规定。这是宪判字第8号判决对于死刑判决在实体条件上的限缩,但是现存37位死刑定谳个案均涉以上问题,法务部不应该执行死刑,检察总长应就不符合宪法判决意旨之部分,协助37位死刑定谳个案提出救济。

台湾到底何时会废除死刑?未来将是一条更艰难的道路。但我们要强调,死刑依然违反台湾已经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因此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不应该成为政府落实公约的绊脚石。

只要死刑存在,政府相关部门总是心存侥幸,以「台湾还没有条件废死」的假命题为理由,持续怠惰不作为,试图用死刑来回应被害人的伤痛、用死刑来回应社会对治安的要求,却不愿花费心力去研议落实真正能保护社会、让人民安心的政策,以至于很多的改革步伐无法前进。

我们呼吁政府与民间还是应该持续的进行社会对话。10月5-6日,废死联盟将举行「让黑暗的尽头有光—废除死刑的下一步」国际研讨会,就是我们的第一步。在筹备的过程中我们并不知道释宪的结果会是如何,但我们知道台湾不能停下脚步,有许多现存的困难和未来的新议题需要探讨、有新的挑战需要克服,死刑制度在民主国家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面貌,尤其是历经威权统治与民主化历程的台湾,这不该是我们理所当然的选择。对于狱政制度、更生复归、社会安全、人权保障的想像与落实,不应被「死刑」绑架。

回顾台湾的废除死刑运动,死刑冤案中有苏建和案三人、徐自强、郑性泽及谢志宏成功平反而步出死牢,但也有江国庆、卢正、杜氏兄弟来不及抢救。目前37个定谳的死囚中,至少有王信福及邱和顺的冤案尚待平反,律师及民间团体会持续努力,我们期待司法体系能够勇敢回应,不要再制造更多死刑的被害者。

最后,我们还是要感谢一路以来,协助这个释宪案的律师、国内外的NGO以及学者专家们。接下来我们仍会持续协助37位死刑定谳个案。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成立20年以来,我们深刻了解,无论反对死刑或支持死刑,同样都期望台湾是一个安全美好的社会,不同的只是:有人认为死刑可以促成这个期望,有人则知道不是这样。未来我们还是会继续的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于台湾这片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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