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指出,黄女担任社工师期间负责办独居老人与社会救助等业务,从前年10月5日起在社会处使用公务电脑,以卫生福利部授权使用的公务帐号登入卫生福利部全国社福津贴给付资料比对资讯系统,获知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家庭成员等户籍资料,竹市府政风处得知后调查,并函请新竹地方检察署侦查后起诉。
法官审酌,黄女利用职务上获配公务帐号机会,并以职务上得以查询他人个资权力,将身为公职社工师的业务权限,转换成为非法搜集个人资料的手段,被查询人事后知悉时,感到不满,并深觉隐私遭侵犯,显然有损国家权力的尊严与信用。
法官表示,黄女利用公务员身分,先后非法查询5名同事的个人资料,行为不妥,但考量黄女坦承并取得5名同事谅解不追究,因此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权力、机会,犯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非公务机关非法搜集个人资料罪判处1年、缓刑5年。
法官指出,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不得接触或联系5名被害同事,也不得非法处理或利用5人的个人资料。可上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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