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被控在2017年间担任桃园市长期间,桃园市府办理「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农地自办市地重划案时,地主认为若以区段征收配地较少,采自办重划配地较多,获利估计可达35亿元,涉嫌于2017年8月间拿500万元行贿郑文灿。

据检方调查,台塑集团企业管部门总管杨兆麟等人在民国100年间出资成立「鸿展公司」购买华亚科技园区约9.12公顷土地;106年间,由廖姓父子寻求时任桃园市长郑文灿的支持,由「桃园市府」为申请都市计划个案变更之主体,函报行政院取得个案变更争取为国家重大建设计划,106年8月在台北华国、神旺等饭店与郑餐敍,并请托协助土地变更开发案,席间并表示「不会失礼」!廖姓父子在106年9月14日带著装有500万元现金的黑色手提袋到市长官邸,并与郑简单会谈后,将黑色手提袋置放在会客室茶桌下,同时以口型陈述及手势比出「5」之方式示意,郑则当场回复「知、知、知」!

当时检、调已掌握相关事证立案调查,但疑似消息走漏,郑文灿事后也将这500万退回。

桃检襄阅康惠龙表示,虽然本案事证明确,郑文灿却始终矢口否认犯行,指称系他人诬陷,然其行为时为直辖市市长、位高权重,应清廉自持,竟收受贿赂后护航,附和特定私人进行土地变更开发,与行贿者里应外合,将职务行为裁量权限,全权交托依行贿者之所愿,将国家土地开发之全民利益,坐享为私人金库,有辱官箴,恶性甚重。贿赂花用一年后,因得知廖姓父子等人遭司法监听,始不得不返还贿款,然其竟反执此为之诡辩,一再狡词饰卸,毫无悔意,建请从重量处12年有期徒刑。

 

 

桃园地检署襄阅康惠龙说明起诉事由。张沛森摄
桃园地检署襄阅康惠龙说明起诉事由。张沛森摄

桃园地检署7月6日在郑文灿生日当天侦讯时,认为郑文灿涉嫌重大、有串、灭证之虞,且有隐匿汇款涉洗钱等而当庭逮捕并声押禁见,桃院审理后裁定5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高院8日撤销发回。

翌日,桃院二度审理,认为案发迄今多年,且郑文灿交接桃园市长职务已1年半,难认有羁押必要性,且羁押原因并非不能以其他强制处分方式替代,又相关搜证照片已在卷内,难认检方声押有据,因此裁定郑12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潜在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

经桃园地检署二度抗告后,高院以郑文灿政商关系绵密、人际往来广阔,显然具有极高政治地位及社会影响力,检察官指称尚有潜在未浮现之相关人而有勾串可能,并不违反常情事理,何况现今资讯流通发达,社群媒体影响无远弗届,凭借便捷之资讯工具进行勾串,实非难事。原审以案发至今已多年,郑文灿离开桃园市长职务逾 1 年半,无串证、灭证可能性,认无羁押必要,显然忽略他的实质影响力,容有再斟酌之余地。爰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更为妥适裁定。

桃园地院7月11日下午2点三度开羁押庭,因郑在7月5日上午应讯前,即以LINE通讯软体传送讯息予其施姓秘书,其讯息内容与他应讯时答辩方向相同,可见郑文灿在应讯前已经有管道得知检察官之侦办内容并拟妥答辩方向,并在应讯前将所拟答辩方向传送给施。而施姓秘书作为郑文灿与他人之沟通联系管道,亦多次居间为在押的廖姓父子与郑文灿传递讯息,足以居于传递案情讯息之重要地位,参酌郑于第一次应讯前,已有将自己答辩方向传送给施,显见确实有串证之疑虑而裁定羁押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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