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宏得知判决结果后,透过律师丁昱仁表示,对于判决结果很失望,法院事实认定应该是有错误可能是过度采信告诉人片面指诉,忽略许多客观上对被告有利的证据,甚至为了速审速结而没有调查,会提起上诉捍卫自己清白,律师也会协助,对司法依旧有信心,二审会继续努力。

蔡明宏还提出4点声明指出,一、本人再次严正声明绝无对告诉人为任何猥亵行为。二、本案审理过程所呈现之证据已足证并无对告诉人等有何不法行为,法院却置之不理,予以忽略,但对于明显与证据矛盾、存在重大瑕疵之告诉人指诉,法院却未有必要之质疑与审查,率予采信。三、由今日判决结果可见,法院未充分斟酌对本人有利事证,采认告诉人片面且与客观证据不符之指控,导致判决背离事实、显失公平。四、本人深感不服,坚决提出上诉,力争清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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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宏曾担任士林地院行政庭长,检方起诉指出,蔡明宏于前年11月间邀受害女法官到阳明山竹子湖一家餐厅用餐,餐毕竟将车开进人烟罕至的「中湖战备道」产业道路旁停车后,出手揉捏女法官后颈及肩膀。女法官拒绝后,以丈夫找她为由哀求载她下山,蔡竟称「好啦!再给我5分钟」,继续揉捏对方脸颊。

另外,蔡明宏于2007年11月间担任士院行政庭长时,藉勘查士院净山活动路线机会,开车载被害女书记官上阳明山偏僻的避车弯,双手按摩对方肩膀和颈部,还从后熊抱、隔衣摸胸及强吻,甚至凭借体格优势把手伸进对方毛衣内,掀开贴身衣物吸吮胸部,并对试图反抗的女方说「再5分钟就好」。

就在去年6月Metoo风暴期间,「法官论坛」有人指出,号「蔡董」的蔡明宏对女法官「不只一轮的恶心骚扰」、「恶心就是就在恶心,没什么好说的」,丑闻爆发后,受害女法官挺身提告。士林地院则将蔡明宏地审判长职务并调往简易庭,并组成性骚扰申评会调查后,认定蔡被控的性骚扰成立,经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审议,认定蔡不适任法官,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

司法院已于去年11月将蔡明宏停职,监察院也于今年3月弹劾蔡,指蔡的犯行在类似弹劾案里情节最严重,有5名受害人数也是最多。蔡明宏不服,公开声明被「集体诬陷」,是有心人带风向,监院却偏听虚构的片面之词,使他名誉遭遇「杀人灭口」般的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