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表示,这家公司共积欠劳保费、劳工退休金、健保费、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等总计134万元未缴,劳保局等单位2022年起陆续移送该分署强制执行,但2年来只追缴到9万多元,多次通知58岁的罗姓负责人到场报告公司财产状况,但他均拒不到场或不愿主动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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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分署查出,罗男不但不缴纳,执行过程中还处心积虑将公司资金移转挪用。行政执行官查出,该公司2022年8月与曾与第三人针对工程款事件成立调解,罗男以公司负责人身分签收第三人给付之500万元支票,但罗男未用以缴纳所欠款项,反而转让给儿子担任负责人的其他公司,并立即兑现。

另外,罗男公司在2021至2022年间营业销售金额合计约1300万元;公司于2021年时仍有诸如挖土机、铲土机、货车等财产,但罗男只交出其中2辆中古小货车供拍卖,其他资产及500万元支票资金流向均无法清楚交代。

彰化分署认定罗男所为已符合「显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的管收事由,遂向彰化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

罗男被管收关进彰化看守所后,子女不忍父亲在如此酷热天气下受此牢狱之灾,隔天就请求分期缴纳,第3天一早即至彰化分署签订分期偿还方案,除当场缴纳40万元并由其子担任担保人外,更提供其子彰化县田尾乡透天厝所有权状作为担保,罗男终于可以回家团圆,不必继续在看守所忍受炎热酷暑的煎熬。

彰化分署呼吁行政执行案件义务人于收到传缴通知后,即应自动缴纳,切勿心存侥幸,任意脱产意图规避执行,以免遭受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等强制处分,得不偿失。

罗姓男子积欠劳健保费、劳工退休金及税款共134万元,日前遭到管收,不到3天家人就办理分期缴纳带他回家。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罗姓男子积欠劳健保费、劳工退休金及税款共134万元,日前遭到管收,不到3天家人就办理分期缴纳带他回家。行政执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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