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天开庭,陈明杰等7人均认罪,梅氏玉则透过翻译表示,对于起诉认定她的犯罪时间有意见,陈男则表达不必计较细节,法官与检察官解释,审理还是要确认每个犯罪内容,虽不影响刑度,但判决必须将每项犯罪事实清楚记载。

梅氏玉透过翻译表示,她承认合法来台工作后逃逸,认识陈明杰前就从事卖淫,与陈男交往后,确实介绍越南女同乡加入应召站。陈明杰虽认罪,但本案被查获的应召女有部分不是他的人。

庭讯结束,梅氏玉则见媒体采访,有点惊慌失措地用国语说「什么」,然后一路笑著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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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宪及移民署等单位,去年10月11日凌晨大举搜索万华区钻石大楼,查获陈明杰与梅氏玉等人涉嫌在该大楼租用套房开设应召站,媒介21名越南籍女子从事全套、半套性交易营利,应召女每次向嫖客收取1500元至2000元不等费用,陈男再从中抽取200至1200元仲介费,不法获利38万8600元,台北地检署今年初依涉犯妨害风化罪起诉陈男、梅女及协助经营、把风员工等共7人。

男子陈明杰今天出庭坦承租用钻石大楼套房经营应召站。张钦摄影
男子陈明杰今天出庭坦承租用钻石大楼套房经营应召站。张钦摄影

万华钻石大楼因艳名远播,又经常有应召女在门口拉客,新冠肺炎疫情解封后,应召站生意回温,检方去年10月会同警宪及移民署等单位前往查缉,将30多名应召女、嫖客、工作人员带回。

检方查出,陈明杰从2021年11月8日至去年10月间,在钻石大楼5至10楼设立应召站,媒介21名外籍应召女从事性交易,并由男子陈俊达负责把风、排解交易纠纷或管理小弟、收取性交易抽成等工作,而陈男女友梅氏玉则是帮忙牵线,招揽同乡女子下海卖淫

起诉指出,应召女每次以1500元到2000元不等价码进行性交易,陈男再从中抽取200至1200元仲介费,不法获利38万8600元,并查扣20多条润滑剂、500多个保险套等证物,因此依妨害风化罪起诉陈男、梅女以及协助经营、把风员工等7人,至于应召女则均以依违反《社维法》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