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员遭判「因公死亡」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不少警界「基层」的不满,认为警界「高层」总在事发之后高喊「放宽认定标准」,但实际结果出炉,常「跌破大家眼镜」。过去有警消高层「练习划龙舟休克死亡」、「出外办公车祸意外身亡」皆以「因公殉职」办理,为何高层「因公死亡」却能报「因公殉职」,而基层较符合「因公殉职」却只能被认定「因公死亡」,呼吁「基层」往后遇到危险别冲第一线,不要「浪费生命」。就有资深警察忧心,每每遇到高层「就转弯」的认定标准,更易造成「靠北」文化、「官警对立」的言论产生。
警界对因公殉职判定标准一向严苛,而「因公殉职」及「因公死亡」二者区别在于抚恤金与慰问金的多寡。依照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因公死亡」抚恤金为本俸2万1千元、给予180个月,共为378万。不过,若是以「因公殉职」计算,年功俸则是用最高俸4万6千元计算、给予240个月,共为1104万,两者相差726万。
另外,依照警察人员人事条例,慰问金也会出现差异,若为因公死亡的话,发给其遗族600万元;若为因公殉职的话,发给其遗族1200万元至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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