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表示,邱姓环保公司负责人(44岁)等为获得高额不法利益,共谋租用他人之厂房、土地,对外宣称其等领有废塑胶再利用许可文件、废弃物清除许可,可合法从事废弃物之再利用,而广为招揽废弃物处理业务,实则将所收集之废弃物,堆置在租用来之厂房、土地弃置,未为任何再利用及合法处理。甚至在土地堆置容量饱和后,再外运至其等另行承租之宜兰县冬山乡厂房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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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经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李柔霏指挥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环境部北区环境管理中心、桃园市府环保局在去年12月12日搜索4个处所、带回邱男等3人说明,经检察官复讯后,将邱男声请羁押获准。

同时检警锲而不舍查扣大货车1台、曳引车5台(价值共约1,480万元)、房产2栋、土地6笔(价值共2,050万6,359元)、环保公司名下帐户内款项约300万元。本案被告堆置之废弃物体积高达10,324.618立方公尺,重量达3,758.161公吨,犯罪所得高达9,865万1,726元。

桃园地检署表示,本案造成土地所有人损害非轻,更严重破坏国土环境,检察官依诈欺、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等罪嫌将邱男等人起诉,并求处重刑,另声请没收其等近亿元之犯罪所得。

露天堆置之废弃物。保七总队提供
露天堆置之废弃物。保七总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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