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芬莹于台西乡长任内,2020年也曾与丁文彬向昱昶能源公司索取560万元贿款,换取乡公所同意昱昶公司申请架空电杆租用及林带通行权,林、丁被依贪污罪起诉,一审分别被判刑12年、13年6月,目前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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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调查,绿能厂商达德集团2020年开始在云林县内设立风机发电,集团旗下创维公司负责云林县麦寮乡、台西乡之陆域风电部分,蔡长昆、丁文彬及担任白手套的陈姓男子,均明知创维公司就风电机组已取得经济部能源局所核发之施工许可,仍以藉势、借端方式对达德集团负责人及相关承办人施以恐吓,甚至发动村民到施工现场陈抗阻止施工,借此勒索财物。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段可芳指挥调查局、廉政署,昨天执行搜索,于蔡长昆住处保险箱内查获以绿色塑胶袋包装的270万元现金,并带回、通知蔡长昆、丁文彬、陈姓男子等8人到案说明。
检察官侦讯后,认为蔡长昆、陈姓白手套共同涉有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2款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今向云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并均获准;丁文彬犯罪嫌疑重大,惟尚无羁押必要,命其以30万元具保,并于1个月内缴回其全部之不法所得。
云林地检署检察长戴文亮呼吁,绿能建设系国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本署将禀持法务部郑铭谦部长日前所宣示「严办黑、金、枪、毒、诈、妨害绿能、破坏国土等重大犯罪」之重大打击不法政策,若发觉有人以要求赔偿、回馈等各种名目进行勒索,本署及司法调查机关一定会发动公权力,强力扫荡、严查不法,作为维护法治社会及经济发展秩序之坚强后盾,也吁请民众及业者勇于检举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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